中新网6月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6月3日,澳门新“的士法”正式生效。近日,澳门警方持续派员到多处巡查及执法,2天共录得4宗违法出租车个案。其中包括一宗滥收车费可罚6000元(澳门元,下同)的个案,及一宗电召出租车违规载客的个案。
滥收32澳门元可罚6000澳门元
6月4日晚,澳门治安警交通厅调查一宗出租车司机涉嫌滥收车费的个案。经调查,该出租车司机向乘客无理多收32元,司机向警方承认滥收车费的行为。
该司机在事件中还拒绝将乘客送至要求的目的地,警方已就上述2种违法行为对司机发出传票检控。根据澳门第3/2019号法律《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出租车驾驶员作出上述滥收车费及拒绝运载乘客前往指定地点的行为,分别可被处以6000元及3000元罚款。
根据澳门治安警交通厅资料,上述出租车司机在过去曾经有28宗滥收车费及拒载的纪录。
电召出租车违规接客罚1万澳门元
4日晚上,一辆电召出租车未经电召出租车总台预约而接载其他乘客,警方将其涉嫌违反电召出租车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将个案转交交通事务局跟进,违反相关规定的罚款额为10000元。
此外,在警员调查期间,发现上述司机以其他物品遮蔽其驾驶员证,故治安警察局就此情况对其发出传票检控,根据相关法律,没有在出租车车厢内适当展示出租车驾驶员证,可被处以3000元罚款。